1999年,洛桑报告将有关科技竞争力的指标增加6项从而达到26项。新增6项指标是我国科技竞争力排名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。新增指标中,除“合格信息技术人员可获得程度”一项是专家调查数据外,其余5项都是根据统计指标。“1950年以来人均获诺贝尔奖人数”、“人均企业研究与发展经费”、“人均研究与发展人数”、“人均企业研究与发展人员数”4项指标,我国分别列为第41、39、33和31位。
这个排名不是论定胜败的唯一因素。比如报告在指标选取上就不能反映科学技术的全貌。相对而言,它对科技发展中基础研究部分的重视程度就不够。科技论文在评价科学发展时是很重要的,而洛桑报告没有将其列入评价指标。
洛桑报告也明确告诉世人,其研究结果是在哪些指标下完成的,瑞士洛桑国际开发管理研究院并非要作为足球场上的裁判,要给谁一张红牌罚出场,其研究成果是供全世界关心科技发展的人作为参考。所以,不能依据洛桑报告的排名结果去作一些简单的衡量、比较,这有违学术研究的初衷。
(《科学时报》1.29王学健文)